一、公开选拔范围
全区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财政供养人员。
二、报考资格与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与条件:⑴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⑵大学以上学历;⑶现任副科级满一年(2012年1月1日以前任职),或在职正科级;⑷中共党员。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1月10日前)。区委在《茅箭新闻网》、《茅箭党建网》上发布公告,对外公布公开选拔的条件及有关事宜。
2、公开报名(1月10日至1月11日)。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填写《茅箭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同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委组织部报名。报名表可在《茅箭党建网》上下载。
3、资格审查(1月12日)。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任用资格。
4、笔试面试(1月20日前)。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5、确定考察对象(1月21日)。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得分,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经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组织考察。
6、组织考察(1月23日前)。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区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7、提出拟任人选(1月底)。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8、决定任用(1月底)。区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对拟任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四、报名地点
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8795995
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
2013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