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察、选岗
1、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谷城县人社局和谷城县教育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谷城县教育局负责,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具有资质的县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谷城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谷城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3、选岗。谷城县教育局、谷城县人社局制定选岗办法,按照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序,高中按照学科依次进行选岗,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学段分学科依次进行选岗。
4、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出现名额空缺,按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谷城县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象,报谷城县人社局审定后,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gucheng.gov.cn/home/)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谷城县教育局上报招聘结果,谷城县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三)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导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2、请考生务必关注谷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gucheng.gov.cn/home/)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以免错失机会。
附件3:2018年谷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