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恩施州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
2017-07-22 14:39: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导读】2017年恩施州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hb.hzjyrsw.com/)将及时更新湖北政法干警、湖北公务员、湖北事业单位等招考资讯,考生敬请关注【2017湖北公考交流群:117633211】,咨询电话:027-87448808/13720147720(微信同号)根据《湖北省2017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恩施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报考恩施州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已参加面试的考生(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7:30开始。

2、地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主教学楼一楼大厅(恩施市学院路122号)。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8:00开始。

2、地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恩施市学院路122号)。

四、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见附件2)。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标准》和《体能测评考生须知》(见附件3),做好体能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主教学楼一楼报到并现场验证。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超过8:30仍未到达测评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3、体能测评1项以上(含1项)不合格者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

咨询电话:0718-8488030(18671860719)。

附件:

 2017年度恩施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事部发[2011]48号).doc


 体能测评考生须知.doc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州公安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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