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公安局招聘州监委留置场所及交(高)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要求和安排,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综合成绩公告
考生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6日至12日止(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一)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见附件2)。如某职位招聘计划数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对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体检另行电话通知安排考生体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二)集合时间地点
1、体检集合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7:40。
2、体检集合地点:州公安局院内(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其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到集合,并携带与准考证相同的1寸照片1张。
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3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要饮酒、熬夜;体检前1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要进食(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医院可用早餐(由医院免费提供)。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等规定执行,身体无重大疾病和身体残疾。
4、体检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在体检结果未出来前(约2天)尽可能不要离开恩施城区。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考生递补规则
监委看护辅警在试用过程中因考核不合格,或工作2年之内因个人原因辞退辞职出现的空缺职位,在相关职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依次递补。
联系 人:熊 萍 联系电话:0718-8488030
附件:
1.恩施州公安局招聘州监委留置场所及交(高)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综合成绩公告表.xls
2.恩施州公安局招聘州监委留置场所及交(高)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参加体检名单.xls
恩施州监察委员会
恩施州公安局
2018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