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十堰市郧阳区政法系统招聘27名协警公告
2018-12-19 09:50:41   来源:郧阳区人民政府网    评论:0 点击:

为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郧阳区政法系统委托十堰市宏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27人,其中:法院15名,检察院10名,司法局2名。二、资格条件(一

为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郧阳区政法系统委托十堰市宏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27人,其中:法院15名,检察院10名,司法局2名。

二、资格条件

()条件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有责任感,身体健康;

2.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报告;

3.男性26人,女性1(区检察院)。男性年龄:18-35周岁(19831218-20001217日出生),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年龄:18-35周岁(19831218-20001217日出生),身高1.58米及以上;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有驾照及一年以上驾龄者优先,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1219日—1228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十堰市宏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十堰市郧阳区城关财政所二楼,城关派出所旁)

2、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时需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同底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

()、体能测试、面试、体检

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该测试为淘汰制,测试结果当场宣布,达不到标准的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及待遇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对象,本人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开具个人征信报告。此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制,派遣单位为十堰市宏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工资待遇参照郧阳区协警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工作地点:郧阳区

咨询电话:0719-7668068

电子邮箱:shiyanht@163.com

联系 人:郭先生 139-7250-2379

十堰市宏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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