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郧西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教育局:6221305;县人社局:6225778),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依据岗位计划对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到岗后,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岗位聘用关系,参加新单位的岗位竞聘(若新单位无本人原聘用相应的空岗,采取降低一个岗位等级执行临时工资),执行新岗位的工资。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高中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局长杨耀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再华、张万州同志任副组长,县教育局人事股、监察室、县一中学校相关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程友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整个选聘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和郧西县一中具体组织实施,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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