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分别在州、县人社局及招聘单位网站(单位未建网站的在用人单位张贴公告)发布招聘公告。在高校招聘时,还应在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
2、报名地点:
鹤峰县第一中学在一中办公室报名;
鹤峰县职校在职校政工股报名;
鹤峰县中心医院在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
乡镇卫生院在县卫计局政工股报名;
县广播电视台在广播电视台政工股报名。
(三)材料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各一份。
(四)招聘方式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测试,择优聘用。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六)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测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
(七)公示
拟聘对象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及招聘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受聘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
公开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公开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拟聘人员备案名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公开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公开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联系人:鹤峰县人社局谭春玮电话:0718-5281578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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